打造“2.0版”政府采购诚信体系扎实做好诚信监管文章

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4-04-28 09:37:38

近年来,青岛市全面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,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,确立了“以法律为红线划定底限,以诚信为标杆引领方向,以‘低烈度、高频度、广覆盖、常态化’为诚信监管主基调”的指导思想,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政府采购六方主体的诚信监管体系,同时立足监管实践不断更新完善,实现诚信体系1.0到2.0的升级。诚信监管体系的建立完善,在全市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,采购人规范采购意识明显增强,代理机构业务能力逐步提升,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更加规范,全市监管队伍能力得到有效提升,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。相关案例先后获评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、青岛市清廉建设优秀成果、山东省财政厅揭榜挂帅优秀成果等。

一、突出“前瞻性”,聚焦制度设计发力,实现“一对多”到“一对一”的转变

制度设计方面,由一个诚信办法规范多方主体行为,调整为分主体制定诚信办法。结合不同主体特点,分别量身打造诚信评价指标,便于实践执行时有序更新完善。2023年先后制定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诚信管理办法,为诚信监管夯实制度基础。

二、增强“科学性”,聚焦完善指标发力,实现“反向约束”到“正反结合”的转变

指标设计方面,由失信反向约束,调整为“正向激励+反向警示”的综合监管机制。对参与政府采购建设、建言献策等突出表现予以加分激励,对扰乱秩序、失德失信等不规范行为,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约束,通过正向反向结合、激励约束并重,推动诚信监管发挥深层次作用。

三、提升“操作性”,聚焦落地实施发力,实现“经验探索”到“长效机制”的转变

落地实施方面,一是推进诚信监管四种形态制度化。区分行为危害程度,分别实施监管关注、监管提醒、约谈通报、处理处罚,通过分类施策、分层施治,构建环环相扣、严密完整的监管逻辑体系。二是分类实施诚信监管措施常态化。采购人“清单通报式”,坚持半年发布一次失信清单,同时摘编部分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,目前已发布七期失信清单。代理机构“星级调整式”,根据执业情况调整诚信星级,实现星级梯级分布,并实时对外发布,倒逼代理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。评审专家“约谈通报式”,对失信专家实施监管约谈并定期通报,既纠正不规范行为,同时又进行普法宣传,有效提升专家评审水平。截至目前,共计约谈通报98人。

四、体现“针对性”,聚焦结果应用发力,实现“单一化”到“多元化”的转变

结果应用方面,分主体建立诚信电子档案,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。采购人端,结合诚信管理情况在监督检查、绩效评价等工作中合理优化项目抽取比例。代理机构端,与纪委联合发文要求采购人结合诚信评价择优选取代理机构,定期报财政备案,通过诚信管理和纪律监督协同发力,推动代理机构良性竞争,同时在监督检查、专项评价等工作中结合评价结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。评审专家端,强化评价结果在专家抽取使用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约束作用,视情况分别给予暂停抽取使用、解聘等处理措施。(杨雪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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